【消委會】消委會指旅行社捆綁式銷售旅遊保險多年無改善 做法不理想削市民選擇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15 13:06

最後更新: 2019/11/1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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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港人都會報名參加旅行團外遊。(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港人愛外遊,參加旅行團一般有指定行程,但參團者在選購旅遊保險上或受限制。有長者報名內地團時,遭旅行社要求購買270多元的指定旅遊保險;亦有已自購全年旅遊保險的港人,參加旅行社的日本5天團時,被職員要求購買指定旅遊保險。消委會檢視本港18間旅行社,發現大部分在消費者報團時會同時銷售旅遊保險,當中6間更會以捆綁形式銷售旅遊保險,形容業界做法不理想,多年均無明顯改善,嚴重剝奪市民選擇權,促當局考慮規管。

莫先生的母親早前報名參加某旅行社的內地5天團,在報名時,旅行社職員表示,除非客人本身已購買全年旅遊保險,否則旅客必須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5天保費為279元。莫先生指,雖然在報名時已知悉有關規定,但認為母親是一名長者,不懂得考慮保險是否物有所值及相關保障是否足夠,旅行社的規定剝奪旅客選擇旅遊保險的權利,保費亦較貴,保障範圍亦未必切合所需,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該會留意有關問題。

日本是港人外遊的心水目的地。(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另一名投訴人張小姐到某旅行社報名參加日本東京5天團,職員要求她須同時購買指定旅遊保險,她向對方解釋已購有全年旅遊保險,但被職員拒絕,硬性要求她必須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才可以報團。張認為旅行社的營商手法有問題,要求消委會記錄在案。

消委會抽選「日本5天團」、「北京5天團」及「潮汕3天團」作標準,於今年6至10月期間派員向本港18間旅行社進行查詢及檢視網上旅行團資料。結果發現,全部旅行社均提供代售旅遊保險服務,當中6間旅行社的部分產品及銷售渠道,會以捆綁式銷售方式售賣旅遊保險,包括「大航假期」﹑「東瀛遊」﹑「星晨旅遊」﹑「縱橫遊」﹑「領華旅行社」及「新華旅遊」,即不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便不可報團。

消委會說,以「東瀛遊」營辦﹑今年7月出發「日本大阪5天團」為例,每人團費10,399元,按旅行社職員的報價,參團者須同時購買旅行社安排的305元旅遊保險, 即使已購有全年旅遊保險,仍不可豁免,否則便不可以報團。「星晨旅遊」的門市雖未規定報團須購指定旅遊保險,但若選擇網上報團,保費會預設為計費項目,不能剔除。

「東瀛遊」解釋,因公司安排的旅遊保險有專為日本團而設的地震保障,故日本團規定參團者須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其餘4間旅行社,市民在門市報名時,如能提供已購全年旅遊保險或綜合旅遊保險的資料,便可獲豁免繳付保險費用;若未能即時提供相關資料,便須先付保險費用,方能報團,並要在限定時間內向旅行社提交自購保險的證明,才獲退還保費。

至於未有強制消費者購買旅遊保險的12間旅行社,間旅行社未有強制消費者購買旅遊保險,但部分會要求參團者必須具備旅遊保險,如在出發前未能提交自購旅遊保險的證明,有旅行社列明將不可隨團出發。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這種捆綁式銷售方式,在本港雖沒有指明為不合法,但做法並不理想,不僅嚴重剝奪消費者的選擇權利,所獲得的保障亦未必切合所需。她指,消委會7年前亦做過同類調查,情況與今次相若,顯示業界多年來沒有明顯改善,建議旅議會制訂清晰指引,當局亦應考慮規管。

消委會首次透過網上直播形式進行記者會,發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消委會網上直播截圖)

「東瀛遊」解釋,只有日本團規定參團者須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因其安排之旅遊保險有專為日本團而設的地震保障;其他行程的旅行團則無有關規定,顧客可自行選購旅遊保險,但需在出發前向旅行社提供所購買的旅遊保險的名稱及保單編號作記錄。

旅議會指,愈來愈多旅行社向旅客銷售旅遊保險,原因之一是倘若在旅程中發生意外,旅行社只需要聯絡單一保險公司,就能有效地協助受影響的旅客及應對各種風險,曾有旅客自行購買的旅遊保險未能涵蓋所有行程的活動或保障範圍不足,而旅行社指定的保險則能涵蓋所有活動。

議會稱,現時沒有關於旅行社銷售旅遊保險的特定指引,旅行社及消費者雙方均可以自由選擇銷售及購買旅遊產品/服務的對象。

部分旅行社捆綁式銷售旅行團及旅遊保險,有關手法會否影響市場競爭?消委會引述競委會指,需考慮有關旅行社是否具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及該行為對旅遊保險市場是否構成封鎖效果;而搭售及捆綁銷售是常見的商業做法,一般不會損害競爭,但在某些情況下,在搭售產品市場內具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業務實體,可憑藉搭售來損害被搭售產品市場內的競爭對手,此行為可能會封鎖被搭售產品的市場,損害消費者利益。

競委會指,搭售及捆綁銷售是常見的商業做法,一般不會損害競爭。(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保險業監管局說,一般而言,旅行社及其職員從事銷售或安排旅遊保險投保工作,在《保險業條例》規定下,必須持有合適和有效的保險代理人牌照及遵守相關的監管要求, 包括但不限於遵守今年9月23日起生效的《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即持牌保險代理人(包括旅行社及其職員)必須向客戶披露所推薦或安排的保險產品特點,包括旅遊保險計劃的承保範圍和保費水平;而持牌保險代理人在銷售或安排旅遊保險之前,應向客戶披露其持牌保險代理人的身份,包括其姓名和保險牌照號碼。

此外,消委會調查亦發現,旅行社指定購買或代售的旅遊保險,普遍保費並不便宜,部分更相當於團費的2至3成,當中尤以短線團最為明顯。以北京5天團為例,全部旅行社提供的旅遊保險的個人保費由94元至305元不等,團費則由最平899元至最貴9,998元,其中「康泰旅行社」10月底出發的北京團,5天團費僅899元,旅行社代售的旅遊保險的個人保費為260元,相當於團費近3成。

消委會說,雖然該旅行社沒有強制要求參團者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而不同保險計劃的保障範圍各異,難以直接比較,但保費佔團費的比例明顯偏高。

記者:陳曉瑩